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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两个10%
发布时间:2015-12-28 15:24     
    经临洮县政府2015年12月16日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财政提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个百分点,缴存比例从8%提高到10%,并2015年10月起执行。财政拨补增加资金252万元已于2015年12月17日转入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专用帐户。
责任编辑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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