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改革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出台一系列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制度,运用四项措施保障风险防控,更好地发挥了住房保障作用。 精心优化缴存方案。根据缴存人收入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公积金月缴存额测算,推荐合适的开户缴存比例,提供多种缴存方案,分析每个方案的利弊供其选择,以便缴存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对业务办理一线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做好“管家式”服务,在业务办理时为灵活就业咨询人员提供现场指导和帮助。此外,还安排专人为缴存人员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在后续缴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严格规范缴存行为。严格规范缴存时间,按月汇缴,杜绝按季度、半年、年度汇缴行为,禁止缴存人为贷款而进行突击补缴。同时,业务人员每月按时提醒灵活缴存人员将住房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注重贷后管理。随时为灵活缴存人员详细介绍公积金对冲政策,建议其使用公积金缴存余额进行按月对冲还贷,减少还款压力。在发现有逾期的情况下,多种方式保持缴存对象联系畅通,跟进一对一沟通,详细告知还款义务和接入个人征信后其逾期后果,提醒缴存对象尽快补缴欠款。对于长期逾期且联系困难的借款人,加强与其亲朋好友的沟通,通过与他们交流,从侧面了解借款人的现状,借助亲友的力量促使其主动解决逾期问题。 多渠道宣传政策。通过印制彩页宣传单、公众号、网站、抖音等多媒体,多种渠道向公积金贷款用户普及贷后缴存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用户贷后保持连续足额缴存意识,建立有效的贷后缴存监管系统,发现停缴情况,及时核实停缴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协同联动”,尝试建立多跨协同机制,以公积金“小窗口”,推动市级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的“大协同、大叠加”,一体推动构建灵活就业人员保障体系,助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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