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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2025)


发布时间:2025-04-02 17:02 来源: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市公积金管发〔2025]2号

为进一步用好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住房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经321日五届四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一、开展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提取业务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关于征求<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增加“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提取业务。

二、开展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业务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第十条规定:《关于征求<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增加“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业务。

三、扩大共同参贷范围

为提升公积金惠民政策,合理扩大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将共同参贷范围扩大至“借款人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

四、提高劳模工匠群体贷款最高额度

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建金[2025]18)文件,有效发挥支持作用,扩大制度优惠群体,对劳模工匠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给予政策倾斜,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责任编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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