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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09:30     来源:定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及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报告》《关于定西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建议》《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8个管理部,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业人员96人,其中,在编78人,非在编1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76家,净增单位50家;新开户人数0.59万人,净增人数-0.51万人;实缴单位2245家,实缴人数11.94万人,缴存额25.5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8%、-4.10%、7.68%。2025年末,缴存总额231.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2%;缴存余额95.59亿元,同比增长9.1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3.9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7.48亿元,同比下降3.1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50%,比上年减少7.6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35.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3.3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15%、11.12%。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94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4万笔188.85亿元,贷款余额74.5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12%、7.62%、1.9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02%,比上年末减少5.5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88笔40703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6376.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9045.0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未兑付、转让、收回国债。2025年末,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55亿元。其中,活期3.4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80亿元,1年以上定期12.9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4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4986.56万元,同比下降2.05%。其中,存款利息3382.3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603.7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4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4834.74万元,同比增长5.42%。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3776.78万元,归集手续费0.0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57.87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0151.82万元,同比下降11.2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27.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24.1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00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33.5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92.6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43.2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056.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250.06万元,同比增长3.06%。其中,人员经费1201.41万元,公用经费114.95万元,专项经费933.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96.64万元,不良率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43.28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18.96%,非企业单位占80.80%,灵活就业人员占0.2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5.03%,非企业单位占51.55%,灵活就业人员占3.4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0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43%,租赁住房占3.48%,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0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8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8.5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46%,比上年末减少1.3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3.27%,购买二手房占26.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0.9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9.06%,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9.29%,30-40岁(含)占45.60%,40-50岁(含)占11.72%,50岁以上占3.3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7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24%。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5.77%,比上年减少14.8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为3678人办理租房提取6086.8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1.31%和33.90%,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8人5.51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272人2696.15万元。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9人16.65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发放贷款38笔1979万元。当年通过提取和贷款支持职工购房34933人,金额26.17亿元。通过提取和贷款支持职工租房、购房38546人。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5年,政策调整及执行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缴存政策调整:按照202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我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046元,下限为185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91元(单位和个人各2645.50元),下限为185元(单位和个人各92.50元)。

二是提取政策调整:开展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提取业务,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自封存之日起已满半年且未在缴存地及其他城市继续缴存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当年共提取702笔1387.76万元。开展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业务,缴存人已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患重大疾病(两年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当年共提取64笔213.10万元。

三是贷款政策调整:扩大共同参贷范围,将共同参贷范围扩大至“借款人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提高劳模工匠群体贷款最高额度,对劳模工匠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给予政策倾斜,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四是严格执行存贷款利率标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结息日为当年6月30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7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房2.35%,第二套房2.775%;五年以上首套房2.85%,第二套房3.325%。自2025年5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房2.10%,第二套房2.525%;五年以上首套房2.60%,第二套房3.07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完成8项“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诉求“一线应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先试,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发放贷款1196笔5.11亿元,占总发放额的38.21%,核心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二是对接“甘快办”移动端涉企服务,成功推动7项住房公积金涉企服务事项上线“甘快办”平台。涵盖单位登记开户、汇缴、信息变更等3项单位服务,账户同城转移、设立、封存、启封等4项个人账户服务。

三是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全面接入定西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将缴存、提取、贷款等28项高频事项数据实时推送至市场监管、人社、不动产等协议部门,实现了跨部门业务在线协同核验。积极拓展外部数据对接,将民政、社保、不动产、税务等12个部门的数据接口,全面嵌入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婚姻、社保、房产、纳税等关键证照资料的在线实时核查,全年完成业务核查约3万条。

四是依规开展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工作,促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5年,聚焦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要求,一是全面完成新版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顺利上线稳定运行。二是获选为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现场服务指导单位,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获指导组一致认可。三是数据质量提升取得新突破,治理评估综合评分显著提高。四是率先在省内完成数据安全评测工作,防护能力整体水平持续增强。五是积极探索并实践“征信可用不可见”创新模式,成功应用于贷款审批业务。


责任编辑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员